產業創新人才海外培訓計畫-說明會

產業創新人才海外培訓計畫-說明會

時間:111年03月12日 (六) 早上 10:00-11:30

說明會內容:

  1. X Talent 計畫簡介與徵件說明
  2. LEAP學員海外研習分享
  3. 海外合作企業分享
  4. Q&A時間

報名連結(含研習機構、職缺簡介):https://xtalent.stpi.narl.org.tw/apply_ent

一、計畫目標

為超前部署重點特色領域措施—布局產業前瞻先期技術,依第十一次全國科學技術會議,科技部推動「產業創新人才海外培訓計畫」(X Talent,以下簡稱「本計畫」),以延續原博士創新之星計畫(LEAP)培育創新創業人才之精神,並配合政府推動之「六大核心戰略產業」,選送台灣產學創新種子人才赴海外研習,以因應美中貿易戰及後疫情時代的產業轉型及新興產業發展需求,希冀種子人才返國後協助產業創新布局及發展,讓台灣在全球科技戰略布局,精準掌握市場先機,在未來成為全球經濟成長關鍵的力量。

二、徵求對象

有熱忱貢獻台灣產業創新發展之高階人才,對於海外企業之前瞻技術、商業模式、國際策略布局等有興趣,積極拓展自己的人脈、主動探索未知領域知識,並能與跨文化、跨領域之專業人才互動良好。

三、申請資格

  1. 國籍:申請人須有中華民國國籍
  2. 年齡:40歲(含)以下 (依報名截止日計)。
  3. 學經歷:不限,但須對欲申請之海外企業及其須具備之技術能力有相當程度的認識,具發展潛力及自我挑戰之企圖心,並於申請時詳細說明並提出相關證明。
  4. 英文能力:能與母語人士在研習環境及生活上流暢對談及表達之英文能力程度,並於申請時檢附民國(下同) 109年後取得之英文能力證明文件:​​​
    • ​多益 785分或以上
    • 托福紙本測驗(ITP) 543分 / 網路測驗(iBT) 72分或以上
    • 雅思 5.5分或以上
    • 全民英檢 中高級或以上
    • 英語系國家學士或同等級以上之學歷證明
    • (考量英文程度評估之有效期間,若非109年後取得者,請盡速進行測驗,並於報名截止期限前繳交成績證明
  5. 具有主動積極、獨立思考與作業能力,能與團隊充分溝通合作,且勇於與不同文化、技術背景的專業人才進行交流,對於將所學有服務熱忱,且可實際貢獻台灣產業者。
  6. 曾參與科技部產學研鏈結中心計畫(價創計畫)、研發成果萌芽計畫(萌芽計畫)、科研創業案源發掘及育成推動計畫(科創計畫)、創新創業激勵計畫(FITI計畫)等科技部科研創業相關計畫者尤佳。

四、申請方式

  1. 申請人須至計畫網站線上申請,報名系統網址:[待開放後公告]
  2. 請務必於報名截止日期前於報名系統送出,逾期不受理。
  3. 請依線上系統登錄格式內容,詳實完整填寫中英文資料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4. 申請人須覓兩位推薦人,並於報名系統如實填寫推薦人聯絡資訊,本計畫辦公室將請推薦人協助確認相關資訊。
  5. 網路報名資料一經送出不得修改,請務必確認申請內容是否已完整填寫並附上所有附件。

五、甄選程序與審查方式

*報名申請
申請人於申請時,須選擇一個或多個欲前往之海外公司研習志願,於線上系統提交中英文構想書,並針對選擇的研習志願提出研習構想。

*三階段審查
為使甄選流程公平公正,本計畫之各階段甄選,將由本計畫辦公室邀請相關領域專家及企業代表組成「評選委員會」進行甄選。

1.構想書審查:公告構想書審查結果後,將通知通過審查者Global Mindset選訓活動細節與研習計畫書審查資訊。

2.Global Mindset 選訓:通過構想書審查的候選人方獲得參與本計畫辦理之Global Mindset 選訓資格,候選學員應全程參與選訓,於活動期間建立創新創業人脈、學習創業規劃與產業分析,並逐步完成研習計畫書。

3.研習計畫書審查:
以欲申請之研習志願為主軸,依指定之格式完成英文研習計畫書,並於計畫辦公室規定之期限內繳交。



*海外公司面試
通過研習計畫書審查的候選人,得與通過研習計畫書之研習志願公司進行面試,並視需要進行電話或視訊訪談。本梯次面試時程依本計畫辦公室公告為主。
核定公告
本梯次實際核定學員人數將於海外公司面試結果與審查會議決定。獲選學員與本計畫辦公室簽訂合約後,將由本計畫辦公室協助簽證申請事宜,前往海外研習單位參加研習計畫。
上述程序如有異動,請依本計畫辦公室公告為主。


六、補助方式

  1. 補助金額:本計畫將補助學員研習期間之補助生活費,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50萬元為原則,國外研習期間少於一年者,按比例發放。(請務必於行前衡量研習地區之消費水準與個人消費習慣)
     
  2. 前項補助生活費之核發分兩期撥付:
    • 第一期:第一至第六個月之補助生活費。雙方於簽訂合約且學員完成補助生活費請領手續後,於雙方約定之補助起始日前後30個日曆天內,將第一期補助生活費匯入學員指定之本人國內帳戶。
    • 第二期:第七至第十二個月之補助生活費。學員應依本計畫辦公室規定時程內繳交期中報告 (報告格式與內容依本計畫辦公室公告為主),經本計畫辦公室審核通過後,始撥付第二期補助生活費至學員指定之本人國內帳戶。

七、其他注意事項

本計畫之相關資訊與公告請密切注意本計畫網站
聯絡窗口: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產業創新人才海外培訓計畫辦公室
聯絡電話:02-2737-7738、(02)2737-7747
電子信箱:xtalent@narlabs.org.tw
聯絡地址:10636臺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樓

本計畫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本計畫辦公室及科技部隨時保留修訂公布及解釋之權利。